2013年7月9日至12日,公司分四批次组织学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生产技术部全体现场操作人员共110余人参加了此次学习。
此次学习由公司安全环保部助理经理樊强主讲,其重点讲解了司法解释的具体条款内容,特别是与危险废物处理及污染防治设施管理有关的环境污染犯罪的法律知识。通过此次学习,大家进一步提高了环境守法意识,增强了责任意识,明确要在日常工作中进一步认真落实已制定的环境保护措施。
通讯员:吴霓怡